1.开封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开封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2.重污染天气三个级别及措施
3.邯郸峰峰矿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最新通知
4.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是什么意思
开封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开封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管控各成员单位:
根据空气质量多模式预报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结果,11月25日夜间至29日上午,全省大部分区域将有中度或重度污染过程,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降低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我市决定于2021年11月24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做好以下应急减排措施:
一、公众防护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发布以下健康防护信息。
1.引导公众注意健康防护,儿童、老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全市幼儿园、中小学减少学生室外活动。
4.必要时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诊疗时间。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到位,《清单》请到开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
落实机动车减排措施
1.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停运。公安部门负责各类货车实行区域限行。
2.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用车大户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城乡住房建筑、城市管理、水利、交通部门对各自监管企业、工地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3.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
落实工业减排措施
各县区按照《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规定,实行“一企一策”停、限产管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工信部门配合,负责督导落实企业停产、限产、停生产工序、生产线等措施,重点涉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督促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督导燃煤发电机组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加大燃煤发电企业监管力度,确保达到超低排放。
落实扬尘源减排措施
1.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住建部门负责督导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导交通工程施工和散装流体运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水利部门负责督导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导市政施工单位。
2.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根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调度指令,适时调整洒水、清扫、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
3.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由各县区、相关部门书面向市控尘办提出申请,市控尘办组织验收后统一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签批备案。已批复并在有效期内的项目可正常施工。
其他措施
农业部门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导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加强焚烧垃圾、露天烧烤污染防治监管检查;公安部门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市纪委监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响应工作不力的部门或单位采取约谈、问责、组织处理、党政纪处理等。
四、工作要求
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请各县区于每日上午9时前将前一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执法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发现整改问题数等情况汇总,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将每日通报各地管控情况,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导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地方,实施公开约谈,依法依规处理。
联系人:刘路叶航
联系电话:23620015
电子邮箱:gjbyjz@163.com
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重污染天气三个级别及措施
该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各级预警的措施如下:
1、**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立方米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或预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橙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立方米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PM2.5浓度>150微克/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
3、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邯郸峰峰矿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最新通知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滏阳东路街道办事处,区对口有关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18日起,我市高空逐渐转为脊区控制,地面受弱高压后部偏南风影响,污染物持续积累,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根据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心文件要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1月17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全区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问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染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二、绩效分级A级和引领性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其他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邯郸市2022-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橙色预警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三、除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疫情防控保障的工程项目、应急抢险施工和经市政府批准的重点民生工程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
四、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其他运输环节,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工业企业及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五、全区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
六、根据气温、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滏阳东路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区对口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面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是什么意思
气象灾害预警。当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3天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政府和相关部门会采取措施来应对污染天气,包括限制高排放车辆上路、禁止露天烧烤、停止建筑拆除和农房施工、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等。这些措施旨在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